昨日,初冬的江城温度降至零下。硚口区解放大道宝丰路中百仓储门前,异常热闹。时值“双旦”节日前夕,“金报律师援助团”联合硚口区法院,特别邀请5名法官助阵,11名律师现身免费法律咨询会年终场,为市民在寒冬中送去温暖。
一大早,硚口区法院民一庭庭长王扣明早已在现场等候。虽然天气寒冷,王扣明仍坚持穿着稍显单薄的法官制服,胸前佩戴着法徽,接受市民咨询。“我早上6点就包车赶过来,希望能早点找法官咨询。”家住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豹澥村的胡先生说。75岁的王爹爹和老伴一早来到现场,见到记者,老人从羽绒服的口袋里,掏出一份叠了又叠的金报,“我是看了金报的预告,专程坐车从武昌赶来的”。
9:30-11:30,两个小时内,众法官和律师对市民提出的多种法律疑难问题进行了耐心解答。虽然天气寒冷,市民们热情不减,争先恐后等候在法官和律师桌前,上演“抢凳子游戏”。法官和律师们也非常认真,查看资料、回答提问,忙得都没时间喝水。现场咨询最多的是房产、劳务和婚姻方面的法律问题,也有一些其他问题咨询。“金报律师援助团”是本报全力打造的一个公益活动品牌,昨日的咨询服务活动得到了中百仓储宝丰路店、硚口区法院、硚口区城管局的鼎力支持。
个案求助
岳母进敬老院 名下房产如何分配
“我岳母目前已经在养老院,她名下的房产该如何处理?”昨日,市民刘先生忧心忡忡地问。他的忧心,源于他岳母的一套房子已由其妻妹入住了。
刘先生的岳父岳母共生育两个女儿,名下有两套房产和一些存款。多年前其岳父去世。现在,因岳母年龄渐大,就进了敬老院生活,其中一套房子其小女儿已然住进去了。这下,刘先生夫妻担心了:妹妹住了一套房,房子是不是就是她的了?她还会不会和我们来分另一套房呢?
谢磊法官:只有在刘先生岳母去世后,才产生继承问题,才能对遗产进行处理。现在,刘先生妻妹虽在其中一套房中居住,并不意味着房子就是其妻妹的,房产证办在谁的名下,才属于谁的财产。另外,根据我国《继承法》,两套房产和存款应属刘先生岳父岳母的夫妻共同财产,如果当时其岳父去世时未留下遗嘱,则按法定继承原则,将刘先生岳父母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作为遗产,由其岳母、刘先生妻子两姐妹共同继承。而对于其岳母名下的财产,则要待其岳母百年之后才会出现继承问题。
熟人介绍买福利房 房子归谁
家住武昌的王女士,2000年通过熟人介绍从李先生手中花五万元买了一套60平方米的房子。由于房子是李先生母亲单位的福利房,没有房产证,所以一直没有过户。2004年房产证批下来了,却是李先生母亲的名字。不久李先生的母亲过世,房子由李先生以及其兄弟姐妹共同继承。这些年王女士找过对方很多次,但过户房子的事情一直没有落实。今年年初,得知这个房子即将面临拆迁,王女士非常焦虑。
湖北百思德律师事务所张庆华律师:房产证上是李先生母亲的名字,而且其母已经去世,房子理应归李先生以及他的兄弟姐妹所有。但是李先生与王女士双方存在买卖房屋的事实,且有协议和担保人。建议王女士先与李先生协商,要求他履行房屋买卖协议,并召集李先生的兄弟姐妹公证,将房子过户到王女士的名下。如果无法过户,王女士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李先生归还房屋或进行赔偿。
公司人去楼空 如何讨要工资
“公司突然人去楼空,还有一个月工资没有发呢,我们该怎么办?”刚刚大学毕业的小刘,今年9月应聘到徐东的一家公司,并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。没有想到,有一天小刘上班时突然发现,公司已经人去楼空。不仅有一个月的工资没有发,还得知工作半年的社保金也没有缴纳。
湖北伟宸律师事务所李明律师:既然跟公司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,刘女士有三种途径讨要工资,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保金:一是向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;二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,申请解除劳动关系,补发工资,缴纳社保金;三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,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。
年近50岁 公司停交社保怎么办
张女士今年49岁,在一物业公司上班,之前的社保金由公司交纳一大部分,自己还要交一部分。这样一来,她每个月工资不到1000元。但就在一个月前,就连这样的待遇也无法享受了:公司通知她,如果她想继续上班,就必须签协议,同意“以后的社保金由她自己全额交纳”,理由是她快50岁了。张女士这下犯愁了。
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吕群山律师:用人单位为员工交纳社保,是法律对用人单位的强制性要求。张女士有三种途径维权:一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;二是向仲裁委提出仲裁;三是先继续在公司上班,等过几年再要求公司一并补交应由公司承担的社保金。至于公司要求张女士签的协议,因与法律强制性规定相抵触,属无效条款;即使签了,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。
丈夫给小三买房 该怎么追回
家住青山的邵女士,来到咨询会现场。老公在外面养情人,居然给小三买了一套房子。不久前,丈夫出了车祸,还被查出癌症晚期,其情人也离开了他。现在丈夫病了,又有很多的债务,我们也还没有离婚,给“小三”买的房子能不能追回?
湖北地久律师事务所颜雄律师:如果有老公购买房子的支付房款收据、房产买房合同等等,就有证据证明是其老公出钱购买的房产。这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邵女士有权追偿。但完全追回这个房子是不可能的,因为是夫妻共同财产,夫妻都有支配的权利,所以邵女士只能享有一半的房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