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拆迁人拥有的八大具体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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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拆迁人拥有的八大具体权利

发布时间:2010/7/18  浏览数: 3270 次  浏览字体:[ ]
  

被拆迁人拥有的八大具体权利

1、  依法获得安置和补偿的权利。被拆迁人可以与拆迁人自有协商,就补偿方式和

补偿金额,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、搬迁期限、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

签订拆迁补偿协议;若拆迁人不能将拆迁用房提供给被拆迁人时,被拆迁人有权要

求拆迁人提供周转用房。

2、  有权选择拆迁补偿的方式,即可以要求实行货币补偿,也可要求房屋产权调换

3、  对于拆迁人经协商达成的拆迁补偿协议,有权利申请公证机关给予公证。

4、  与拆迁人不能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,有权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。

5、  按照拆迁补偿协议及时获得补偿的权利。

6、  对于房屋拆迁裁决不服,有权利向人民法院起诉,也有权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

复议。

7、  在拆迁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,有权获得国家机关的保护。

8、  有听证的权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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